【办学历史】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机构设置】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建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省级智库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
【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兰州市安宁万新路校区、兰州新区校区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66.59亩,校舍建筑面积39.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10.12万元,现有纸质图书126.31万册、电子图书80.80万册,建有现代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建有专业实验室46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64个。能够满足办学需要。
【人才培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21人,其中本科生10145人,硕士研究生876人。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良好”。学校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2项。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020人,其中专任教师总数691人,高级职称教师46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628人,博士250人,博士在读69人,聘请兼职、客座教授40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甘肃省领军人才5人,甘肃省优秀专家2人,甘肃省 “飞天学者”15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13人,“甘肃省园丁奖”9人,陇原师德先进个人1人。
【学科专业】学校现有34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法学、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社会学科、管理学、工学、人文学科为学校主要学科门类。有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特色专业。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科学研究】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近五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9项,其中教育部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国家民委优秀社科成果奖1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基金项目38项。《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国际合作】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国立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哈萨克斯坦法律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等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智库建设与社会服务】学校积极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主动服务法治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主动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疆治藏治边方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实用人才支撑;二是发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智库作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开展国别法治比较研究,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四是发挥证据科学研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中心等科研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公正司法提供科技服务。
【办学定位】办学类型定位: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办博士研究生教育,拓展国际学生教育。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定位:法学创一流,管理学树品牌,证据科学显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扎实,具有法治信仰、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面向定位:立足甘肃,面向全国,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西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服务。发展目标定位:经过5-10年的建设与发展,把学校办成西部一流,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有较高知名度,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政法大学。
(数据更新至2019年12月)
甘肃政法大学
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校训
崇德明法 弘毅致公
办学层次定位
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办博士研究生教育,拓展国际学生教育。
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定位
法学创一流,管理学树品牌,证据科学显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扎实,具有法治信仰、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服务面向定位
立足甘肃,面向全国,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西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服务。
1.招生类别:汉语言预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招生对象:申请人为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3.申请人学历要求:
(1)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
(2)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本科学士学位,成绩优秀。
(3)汉语言预科生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成绩优秀。
4.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有效期内的护照首页
(3)本人最后学历成绩单复印件(双认证,一式两份)
(4)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双认证,一式两份)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
(6)HSK4等级证书及成绩单
(7)来华学习计划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转学学生需提交转学证明、在校表现
5.费用
年级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签证费(元/年) |
保险费 (元/年) |
报名费 (元) |
语言预科 |
11000 |
4000 |
400 |
600-800 |
400 |
本科生 |
12000 |
4000 |
400 |
600-800 |
400 |
硕士研究生 |
14000 |
4000 |
400 |
600-800 |
400 |
年级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签证费(元/年) |
保险费 (元/年) |
报名费 (元) |
语言预科 |
11000 |
4000 |
400 |
600-800 |
400 |
本科生 |
12000 |
4000 |
400 |
600-800 |
400 |
硕士研究生 |
14000 |
4000 |
400 |
600-800 |
400 |
甘肃政法大学设立自费国际学生生活补助,为来我校学习的国际学生提供支持,顺利完成学业。
一、语言预科生
年级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生活补助 (元/十个月) |
签证费(元/年) |
保险费 (元/年) |
报名费 (元) |
语言预科 |
11000 |
4000 |
12000 |
400 |
600-800 |
400 |
说明:
(1)如果已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可以不再进行预科阶段的学习。
(2)如果在学习期间,学生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学费不予退还。
(3)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学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申请人须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及对外交流活动。
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年 级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生活补助 (元/十个月) |
签证费 (元/年) |
保险费(元/年) |
报名费(元) |
本科生 |
12000 |
4000 |
10000 |
400 |
600-800 |
400 |
硕士研究生 |
14000 |
4000 |
12000 |
400 |
600-800 |
400 |
说明:
(1) 已经取得国外高校学籍、汉语水平达到HSK4的本科生,以3+1或者2+2方式进入我校学习的,可以根据我校与其学籍所在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直接进入相应专业和相应年级学习,达到毕业要求的取得相应专业学历与学位。
(2)申请人须拥有HSK4/HSK5级证书(180分以上)。
(3)如果在学习期间,学生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学费不予退还。
(4)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学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5)每学期末课程考核中,单科成绩不及格者,取消下半年生活补助。
(6) 申请人须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及对外交流活动。
甘肃政法大学设立国际学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为来我校学习的国际学生提供支持,顺利完成学业。
一、语言预科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年级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学业奖学金 (元/十个月) |
签证费(元/年) |
保险费 (元/年) |
报名费 (元) |
语言预科 |
11000 |
4000 |
5000 |
400 |
600-800 |
400 |
说明:
(1)如果已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可以不再进行预科阶段的学习。
(2)如果在学习期间,学生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学费不予退还。
(3)在我校学习汉语语言预科后,考取到HSK4级证书(180分以上),继续在我校就读本科、硕士研究生者,可一次性提供学业奖学金。
(4)学习特别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评定,可获得校长奖学金(包含学费、住宿费)。
(5)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6)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学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申请人未获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
(8)申请人须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及对外交流活动。
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年 级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奖学金 (元/十个月) |
签证费 (元/年) |
保险费(元/年) |
报名费(元) |
本科生 |
12000 |
4000 |
10000 |
400 |
600-800 |
400 |
硕士研究生 |
14000 |
4000 |
12000 |
400 |
600-800 |
400 |
说明:
(1)已经取得国外高校学籍、汉语水平达到HSK4的本科生,以3+1或者2+2方式进入我校学习的,可以根据我校与其学籍所在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直接进入相应专业和相应年级学习,达到毕业要求的取得相应专业学历与学位。
(2)申请人须拥有HSK4/HSK5级证书(180分以上)。
(3)如果在学习期间,学生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学费不予退还。
(4)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学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5)申请人凭 HSK 四级/HSK 五级可申请校长奖学金。奖学金包含学费、住宿费,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第二学年起,奖学金资格和等级根据个人在校表现和学生综合考评排名情况产生确定,综合考评采用打分制,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由必修课成绩、上课考勤成绩、日常表现成绩、活动参与成绩等部分组成。
(6)申请人未获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
(7)申请人须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及对外交流活动。
# | Program Name | Application Start Date | Application Deadline | Date of Enrollment | Language of Instruction | Tuition Fee (RMB) | Qualification Award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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